在4月23日由中共成都市委、成都市人民政府召开的成都市劳动模范表彰大会上,公司获得"成都市模范单位"的授牌。
按照初审:通过当地工商、税务、安监、质监、劳动保障、计划生育、环保和工会等部门的审核;复审:由市级竞赛评比办公室组织。国有控股企业还须经审计、纪检、监察、国资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。海诚股份公司作为主管部门,为此专函成都市竞赛评比委员会办公室同意推荐公司为"成都市模范单位"的候选对象;新闻媒体公示的程序。这也是公司继获得"成都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"授牌后,获得的又一项殊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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